而善后的方法之一,就是尝试施行拍卖之法,将盐场交予盐商经营,尽快恢复正常。
其实所谓的两淮盐场,实际上是指淮北、淮南盐场,位置主要分布在东部海滨一带,从汉代开始这里就是重要的盐产地。
至正二十六年,太祖皇帝在这里设立盐区,共管辖29处盐场;成化七年,又发现一处古灶遗迹,因其‘地广水咸,宜设煎盐’,所以成化皇帝下令设立天赐场,这样到如今,两淮盐场一共有30处,共有灶户五万余。
到明代中期,两淮盐的官方产量在一亿四千万斤左右,弘治时盐引改为小引,一引盐大约是200斤(弘治前为400斤),所以换算成盐引,两淮盐场一年可产盐70万引,这远远高于两浙盐场的40万引和山东盐场的15万引,占大明一年300万引产量的近四分之一。
这还不算灶户私制的私盐的数量。
而每引盐的价格大约在0.7两左右,这样仅是正盐盐课大约就有50万两,除此外,还有些‘手续费’,比如支盐时,每引需纳0.05两,这些银子是‘存留司库,以备赈灶’,因而称为赈济银。
此外还有“科罚银”、“割没银”等。
可以说是苛捐杂税,名目众多。
总之乱七八糟加起来,明朝两淮盐课每年上缴60万~70万两银子,占据全国盐课岁入的约三分之一。
岁入比例高于产量比例,就是因为两淮盐最好,价格最高。
同上,盐课收入也无法计入被走私掉的私盐。
实际上按照泛滥到的‘无官不私’的程度来看,正盐之外的余盐比例会相当高。
兴许,朝廷这边拍卖一处盐场,某个盐场的盐产量就会翻上一番。
而如果盐商们以每引0.7两的银子报中,再加上缴纳各种‘苛捐杂税’之后仍然有得赚,那么可以合理预估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