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选票。」
布隆伯格听了精神一振,其实他的团队也有这样说过。
但因为怕弄巧成拙,布隆伯格迟迟不敢出手,只做了一些应有的工作。
比如在大众面前,主动想办法募捐之类的。
这样做其实已经算可以了,但他的竞争对手也做了类似的工作。
一个人做会显得出色,两个人做就会显得这是应该做的。
「你认为应该从何处下手?」布隆伯格道。
「你的公司还没有离开曼哈顿吧?」亚伯反问道。
「没有。」布隆伯格摇摇头。
布隆伯格的彭博社,在纽约有三个办公地点。
其中一个是总部,在曼哈顿的列克星敦大街732号,占据了这栋大厦的2-29层和地下一层。
大事件发生以后,布隆伯格其实也有想过把总部搬离曼哈顿。
亿万富豪也一样怕死。
只不过他今年就要出来选了,出了这种事再离开的话,那估计会被选民给骂死,会被竞争对手拿出来攻击。
所以离开曼哈顿的事情也只是想想。
「那就行了。」
亚伯开口道:「那样我们可以来一出.重返曼哈顿如何?」
「嗯?具体怎么做。」
「你知道的,几个月前我买下了史密斯大厦。」
「还没有。」布隆伯格纠正他:「纽约市***拒绝了你的改名申请。它还叫伍尔沃斯大厦。」
亚伯摆摆手:「没事。等你上位了,它就是史密斯大厦了。」
布隆伯格不说话了。
真要可以让他成功,改个名而已,布隆伯格当然会帮忙。
「我的打算是,把我大部分公司的总部,都从外面搬到曼哈顿岛来,都搬进到史密斯大厦里面去!」
亚伯看着布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