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栋递了一个眼神,意思是让他跟上。
刚刚打量徐胜利的时候,江天歌第一眼就是去看他腰的位置。徐胜利今天穿的是在南省随便就能买到的一两块钱一条普通裤子,不需要用到皮带的那种。
徐胜利一直在跟林大福嘀嘀咕咕的,肯定是在说着什么。
但窃听器不在林大福身上,他们现在说的内容,特别行动小组那边肯定监听不到。
既然无法听过窃听器监听,那他们就现场听。
反正他们现在也一直都没有找到之前在火车站见到的那个人,就先盯着徐胜利他们,这怎么也好过一直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在大太阳底下乱转。
江天歌也确实是猜得没错,此刻的徐胜利和林大福,确实是在说着事情。
“哥,我是因为听你说这南省能挣大钱,才跟你一起来的,但是,现在这事……这……这可是要被拉去吃枪子的!”
徐胜利左右看了看,不放心地压低声音说。
徐胜利心里一片叫苦,愁得脸上的肉都挤到了一起。
他来南省的目的,是想挣大钱。等他挣够了钱,就带着钱风风光光、扬眉吐气地回去北城。让以前那些狗眼看人低,看不起他的人,都跟哈巴狗似的巴结他。
而且,来南省之前,他已经跟去年从港城回来的方家的方守义搭上关系了。
方守义虽然回来北城的时间很短,但是,短短的时间内,方守义就在北城又是买地,又是建楼,还投资了不少公司,摊子铺得大着呢。
如果能跟着方守义一起干,他短时间内不能超过方守义,但当个“方守义第二”是绰绰有余的。
本来以他现在的条件,是很难和方守义搭上关系的,但谁叫他运气好呢!
之前在首都饭店和华家那个华施相看的时候,很凑巧地遇上了来吃饭的方守义,和方守义搭上了话。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