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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州浩田乡,白鹿镇。
镇东头木板搭起来的高台上,捆着三个少年,最小十四五,最大不过二十出头。
刽子手抱刀站在一边,游徼正在台上大声宣读罪状。
原来上次运粮军经过白鹿镇时,这仨竟然成功偷走了两车粮食。一车埋起,一车趁夜偷偷散给了同样饥肠辘辘的镇民。
经过几天追捕,三人还是落网了。按大鸢律,战时盗抢军粮当斩,并且是就地正法,不须上报王廷。
条陈罪状,游徼问他们:“还有什么遗言?”
年纪最大的少年放声大骂:“遗言?遗言就是******,老子不亏,老子好歹昨晚吃过一顿饱饭!”
“你们把最后一粒粮都抢光,你们趴在乡亲身上吸血,强盗都没你们狠,叫什么父母官!”
“卧陵关的义军怎么就没打进都城,把你们这帮狗官的肠子扯出来,套在脖子上游街?”
“老子就伸头让你们杀,杀了我还有后来人,总有一天,你们也像我这么掉脑袋!”
他康慨激昂,高台被围得里三重外三重,乡民都抬着头看,一言不发,有的还张着嘴。
游徼冲刽子手使了个眼色,后者上前一步,一刀噼下少年双手。
两个腕子血水喷涌。
少年痛叫一声,兀自大骂不止。
刽子手又是一刀,剁掉他双脚。
少年直接昏厥过去。
第三刀,人头落地。
对于盗抢军粮的首犯,这都是标准程序。
血流满台,人头滚到另外两个少年面前,后者本来就跪地不起,这时直接就吓尿了,尖叫大哭:“大人饶命啊,他骗我们去偷粮!”
“我们事先都不知道!”
游徼冷笑:“也是他骗你们发散粮食,你们干这事的时候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