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
这话林峰没有说出来,他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道,叫风飘了过去,林峰察觉到了遍地的尸体,还有趴在尸体上的大蜥蜴,还有,那是什么玩意儿?
林峰察觉到了一个奇异的玩意儿,还要细看,觉察到了风的异常,那玩意儿拔腿就跑,消失不见。
只留下来了这满地的尸体和食腐的蜥蜴,从林峰风的视角来看,整个土人部落,不管是小孩还是老人,都死了一个干净,有人将这里的人都杀了一个干干净净,这是真的鸡犬不留。
“过去看看吧,出事我负责。”
林峰说道,打手咬了咬牙,还是跟着林峰过去,他知道,要是这位少爷出事,他休想活着回去。
来到了土人的地盘,打手吸了一口气。
实在是这场面太骇人了。
到处都是死去的尸体。
这些人被杀了个干干净净,这片土地的原住民之一,南洋大蜥蜴,有的时候也叫做孟加拉巨蜥,这种蜥蜴可以长到十多斤,喜欢昆虫,小动物和腐肉,它们也会来吃人的尸体,这些大蜥蜴此刻就趴在了“食物”的身上,大快朵颐。
一眼望去,一副地狱绘卷。
污黑的血红,死不瞑目的土人,灰黄色的,像是地毯一样的大蜥蜴,打手感觉自己的麻木,从自己的脚后跟,到了后脑勺。
他拉着少爷就想要跑。
在丛林里面,这样大规模的血腥屠杀,是会召来更加可怕的掠食者的,他的那一杆子破枪,可护不住自己和少爷,相比较于这里这么多的大蜥蜴,明显少爷和他比较肉多好吃。
要是有一只老虎或者巨蟒出来。
他们都要饮恨于此。
他负不起这个责任。
察觉到打手的用力,林峰知道,要是他愿意的话,打手压根就抓不住他,不过留在这里没有什么用处。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