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战死的都会到西天做罗汉。
就算愿意投胎的,那也是要投胎到大明的王侯家。
战死不是死,是下辈子好日子的开始!
好吧,都走到这里了,无论信不信的现在也都要相信,这才开始闻到点肉味了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向前。
然后他们再次转向,由原本的正西转向西偏南,就这样直扑帖木儿的后勤基地哈只.塔尔哈。
四天后他们冲到了这座只有几千人留守的城市。
“杀,杀光这些妖魔,抢走他们的马和钱!”
凡察亢奋的吼叫着。
这里同样没有真正的城墙……
这里是金帐汗国的夏宫,只有宫殿才是真正城堡,至于外面的民居,商业市场之类都是没有保护的,现代阿斯特拉罕古城是俄国人修建,这里是游牧民族的牧区,游牧民当然不喜欢修城墙。而且这里同样在上次帖木儿和脱脱迷失的战争中被前者摧毁,所以现在留守这里的几千河中老弱,不得不面对这些疯狗一样的敌人。
两万五千骑兵蜂拥而入。
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东方森林里的猎人,他们在就像围猎般在这座城市残破的建筑间结阵向前,举着大型盾牌的在前,后面是弓箭手,十步以内箭无虚发,甚至专门射脸。
仓促迎战的河中士兵们可没这样的本事……
河中是商业城市,农牧商结合,但他们不是狩猎民族,他们的弓箭是打仗的而不是生命的一部分。
但这些会宁士兵的弓箭是啊!
凡察的身上挂满了钱袋子,甚至还套着一件明显妨碍行动的札甲,让原本就在铠甲包裹中有些臃肿的他更像一坨移动的垃圾,但身上这些乱七八糟却让他免疫敌人的攻击,而他手中的弓箭则不断射在一个个敌人甚至包括平民脸上。因为射的有些多,臂力不支的他干脆拔出刀,就像森林里的棕熊般撞向前面敌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