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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七章 大明之未成年人保护法(4 / 7)

他面前组成狼宪林。倒霉的文官和弓兵们立刻深陷其中,一动就有可能被竹枝或者竹竿尖戳着,想推开却因为数量太多无能为力。而且这些竹竿都是斜支在地上的,甚至两人一组,一个义女在前面用肩膀扛着,一个义女轻松调整方向,并不宽的街道被竹竿完全堵死。

“姓杨的,你如此大胆,就不怕大明律法!”

那官员怒吼着。

然后他一不小心被竹竿戳在脸上。

虽然他躲的快,但依然划出一个口子,疼的立刻惨叫起来。

“你几岁了?”

杨丰问那个使竹竿的义女。

“回爹爹,九岁。”

她用很稚气的声音说道。

“有没有人知道九岁小孩殴伤人如何处罚?”

杨丰问道。

“这里有,这里有,八十以上十岁以下,除非谋反,不孝,杀人等大罪,否则不准告官,官府若违令受理则笞官员五十,以他这个伤连轻伤都算不上,而且也不算谋反,故此连告状都不行。”

小公主抱着一本大明律,为虎作伥般跑到他跟前说道。

“这位官老爷,你不会知法犯法吧?”

杨丰笑着说道。

所以大明也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事实上汉唐宋一直都有类似法律。

和年老的犯罪不处罚一样,年幼的犯罪也不处罚。

紧接着他看了看小公主。

“那再大一些的呢?”

他问道。

“十岁以上殴打他人,无非就是杖和流,不过无论杖还是流,都可以收赎,就是交钱,但十五岁以下无论怎样都不许拷询,就是不能打,哪怕定罪也只能是依照旁证。而且这是对大明百姓的,她们不是大明百姓,而是你的义女,只能依照你的身份,那就依照你那个外交豁免,你的外交豁免里面包括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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