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发行方的分账比例加起来,原则上不能低于净票房的43%。
因此,在院线上映的电影,首先会被影院和院线分去57%,剩下的才是制片方和发行方分。
方舟文化是出品方,和梁鲸工作室在投资《千与千寻》的时候,就已经签好了分成比例。
因此梁鲸工作室只负责制作动画,剩下的事情,都由方舟文化负责。
在剩下的43%分账里面,制片方和发行方具体分多少,就要看双方怎么谈。
除此之外,还有宣发费用。
通常情况下,宣发费用由发行方出,而且数额会写在合同里。
发行方愿意出多少宣发费用,就看他们对电影作品的看重程度。
到目前为止,方醒和几家发行公司聊过,这些发行公司开出的条件,都很一般,给的宣发费用很少,但要求的分账比例却很高。
在电影行业里,这种情况很常见。
要知道,在电影行业,每年拍出来的电影,有资格在院线上映的电影,十分之一都不到。
十部电影里,只有一部有机会在院线上映。
那剩下的九部电影怎么办?
这些电影就不竞争院线了吗?
当然要竞争。
所以,现实情况就是十部电影,竞争一个在院线上映的机会。
为了得到这个机会,很多制片方只能主动放低条件,给发行方更多的分成比例。
电影行业的竞争,就是这么的残酷。
方舟文化的情况还是好的,至少一上来就能聊发行的具体分账和细节。
换而言之,《千与千寻》还没有上映,就已经击败了90%的电影,有机会在院线上映。
需要谈的只是分账比例。
不过,这些发行公司给的分账比例,和宣传资源,都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