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后,地位攀升,有时候自己的命令也未必能很好地下达。雍正感觉到代理人与自己的矛盾,大权有被分割的感觉。而且,他任命的这些人往往与各旗都统发生摩擦,由于权限不明,这是难免的。
六年,雍正取消了崇安、锡保、德昭等人管理旗务的权力。七年,雍正任命庄亲王允禄管理镶白旗满洲都统;九年,改允禄管理正红旗满洲都统事务;十年,任命平郡王福彭管理镶蓝旗满洲都统事务。这是一项改革,管理都统事务跟管理旗务有所不同,管理都统事务相当于一个兼职都统,管旗务的相当于旗主,都统必须听命于旗主。都统是一种官职,不能世袭,也不是终身制,由皇上任命,属于流动的官职。
雍正的这个政策实际上就是取消八旗的旗主,换句话说,以后不需要旗主了,每个旗设置一个最高长官,这个长官跟其他官员一样,随时可能被调走。
就这样,雍正又不动声色地剥夺了八旗旗主的权力,这权力回到了谁的手中?皇帝,大权独揽一人之手。
剥夺了王公们的统治权不说,雍正还进一步给他们限定,禁止他们在八旗中挑选人员到自己的府中做差役,最多只能挑选一些人当护卫。如果想弄一些人做包衣,必须上奏申请。下属如果犯罪,王公要及时上奏,交给刑部处理。也就是说,王公们不断失去了八旗的统治权,连袒护下人和处罚下人的私权都没了。类似的规定还有很多,最终的目的是告诉王公们,在国法面前没有家法,这个国家,我雍正一个人说了算。
此外,雍正严禁王公们勒索属下。雍正元年,一些王公的门人到外省做官,王公们便伸手向他们勒索。雍正清楚,这样一来,势必导致这些人在地方上贪污受贿,所以严令禁止。
第二年,有人揭发公爵星尼向门人王承勋勒索了几千两银子。雍正非常重视,对王公大臣们说:“星尼不过是一个公爵,王承勋也不过是州县级别的小官,就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