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是,诸位臣公以为呢?”
崇祯询问,诸多臣公一起拱手道:“臣等附议。”
崇祯道:“嗯,罪定完了,接下来就应该讨论一下行刑地点了。”
听了这话,诸位臣公又不理解了,这时崇祯道:“昨日卢象升给我奏疏上写道,山西李自成与高迎祥相交莫逆,如果把高迎祥从陕西运到京城开刀问斩,中途怕出变故,因此卢象升请奏,是否可以在陕西就地对高迎祥明正典刑。“
崇祯这话一说完,下面的大臣顿时争论开了,这个问题值得讨论一下,就地斩杀高迎祥可以免除后患,省的流寇接下来的一系列动作,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个提议很有诱惑性。
不过反对的人也很有道理,高迎祥是天下流寇的贼首,其代表的象征意义,远不是普通贼寇所能比拟的,这种人必须要明正典刑,偷偷摸摸在陕西给处决了算怎么回事?
搞得好像朝廷怕了反贼一样,如此做弊远远大于利,也许在押送高迎祥的途中会横生变故,可是就算再大的变故,也必须把高迎祥押到京城,在皇帝陛下的眼皮子底下处以极刑,如此才能震慑天下,彰显朝廷威严。
这两项说辞都非常有道理,一个是怕夜长梦多,就跟西游记似的,一群妖怪抓了唐僧你就赶紧吃啊,你个妖怪学什么人类吃熟食啊,直接生吃啊,结果就给孙悟空这些人留出了救援的时间。
还有水浒传,抓个梁山好汉,你就地格杀啊?不,非要搞个大排场,然后让对方来个劫法场,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此,很多人认为,非常时期,当用非常手段,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可能有变故啊。
而第二个就更有道理了,也是第一种想法的一种解释,我们是官府,官府做事讲究个光明正大,我要杀你,就要经过三司会审,把法律程序走一遍,这样才能杀,做事要符合法理。
而崇祯对自己的身份还是非常看重的,因此,在经过一番辩驳之后,崇祯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