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英殿外,寒风卷动。
李景隆隐藏在黑暗中,时不时小幅踱步,左顾右盼,一脸悲愁。武英殿的灯火点亮了,光芒驱散黑暗。
“曹国公,请吧。”
内侍走了过来,恭谨地说道。
李景隆抬起脚,犹豫了下,终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踩在了灯火的光芒之中,一步步向前走去,只不过身后拖着的黑色影子,似乎显得尤为沉重。
朱允炆看着行礼的李景隆,沉默了会,方开口:“曹国公深夜求见,有何要事?”
李景隆听出了朱允炆语气中的不快,不敢擅自起身,只好再叩头,推了推一旁的木匣,道:“臣李景隆深夜求见,是有一件物,需送还皇上。”
“送还?”
朱允炆看向木匣。
内侍走了过去,打开木匣看了看,又检查一番,从端到了朱允炆桌案上。
朱允炆看着木匣里的瓦片状物件,眉头微皱,问道:“这是太祖赐给李家的丹书铁券,此时拿出来是不是不合时宜?”
虽然朱元璋发了几十份丹书铁券,也没遵循铁券的规则,但那毕竟是朱元璋,朱允炆没那么生猛。
在朱允炆眼里,丹书铁券就是一份特殊的保险合同,大臣犯了错,出了事故,触发保险条件,皇室给予一次全额赔付,然后合同解除,不令续约。
当大臣再出事的时候,因为没有签保险合同,只签约了劳务合同,这份合同里虽然声明了工资、休假、福利等内容,但毕竟只是一份劳务合同,它不是保险合同,出了事,该抄家的抄家,该摘脑袋的摘脑袋,不作商量。
老朱明显没有把握住保险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当大臣触发保险条件的时候,老朱根本就没兑现,然后直接按寻常的劳务合同执行了,什么解除劳务合作关系只是最轻微的,剩下的就是追究一般损失,重大损失,刑事责任……
朱允炆认为,人家这份合同毕竟是给大明公司签署的,它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