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官,都比较有韧性,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那种,也怪不得历史上被打死那么多,总这样天天堵家门口,是谁也不会开心啊。
可问题还是需要解决,朱允炆再次开了朝会,连在家睡觉的郁新、解缙等人也被拉了回来,逮住机会的朝廷官员纷纷进言,要求撤销茹瑺官职,赶回老家种地去。
朱允炆很客气,看着义愤填膺的众多官员,就问了一句话:“依大明律,茹瑺所犯何罪?”
所有弹劾茹瑺的官员皆是目瞪口呆。
大明律规定了什么罪该杀头、什么罪该用大棍子伺候,什么罪该用小板子打,可从头到尾,翻过所有律条,就没有一条写着:官员给老百姓道个歉,就应该罢官的。
感情骂了几天,全都关注脸面问题,就没想过法律问题,现在朱允炆拿出了法律这根如意金箍棒,一棍子敲晕了这些人。
法律没规定不可以干的,那基本上就是可以办的。哪怕是不道德,没人性,那也不犯法。
既然不犯法,你们凭什么要追罪茹瑺?
朱允炆还饶有兴趣地看向刑部尚书侯泰:“你掌刑部,又参与过大明律编制,来告诉朕,茹瑺代替忻州知府给百姓致歉,所犯哪条罪?若说不出来,这一封封弹劾奏章,是否为诬陷同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