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丁毅回头低声问姚新汉,他的船大概多大。
姚新汉低声道,好像是相当于咱们一千料的。
“我愿意用糖或生丝,装满你的两艘大船,或者,给你一万两黄金。”丁毅沉声道。
嘶,随着翻译的话,四周的人都是倒吸口冷气,很多明人不敢相信,一些生番能听懂的也不敢相信,至于普利尔眼都听绿了。
他瞪直了眼睛看向丁毅,脑海中已经开始在评估丁毅的信誉。
在刚下船的时候,他已经打听到了明人的信誉和在这里做事的方式。
他们用扛木头,赏银,引来当地部落帮忙,花钱雇佣部落帮他们做事,从不拖欠,得到部落番族一至的认同,逐步建立了和部落的联系,他当时就觉的,这明人的长官,比荷兰人更聪明。
普利尔可是精明的商人,他想了想后,一咬牙:“我要两万两黄金。”
“丁大人你是知道的,此去万里,九死一生,五年前我去过后,再也不想去了。”说完他发现自己暴露了自己去过的事,但已经说出来,也没办法。
“好,就两万两。”丁毅几乎没有犹豫,立刻答应:“但你要替我好好保护种子,因为我要在大员种活他。”
四周一片惊叫,赵大山嘴巴动了下,想劝丁毅,这破玩意值两万?还是黄金?
不过想想,丁大人每次做事都有原因,当下不敢开口。
两万黄金是有点贵,但如果让丁毅派兵派船去,所耗掉的时间,人力物力,可不止两万黄金,这个时代去下美洲,一千人过去能回来五百人算好的了。
而且他正要建立在各国心中的信誉。
两万两黄金,正好被他来建立信誉。
果然,普利尔咬牙道:“我如何信你?”
我带回来了,你不给黄金怎么办?
丁毅毫不犹豫:“就凭我拥有台南城,需要与各国建立商业联系,正如你所说,如果我失信与你,世界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