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才说啥?你要带着这只野猪野外生存?”赵志刚他们也瞪大了眼睛。
陈飞点了点头:“对。我们现在就把他宰了,最多就是今天晚上饱餐一顿,但如果后面咱们找不到食物呢?所以,我想好了,我们今后带着他,这东西只要有草就饿不死,只要他还活着,咱们就相当于带着二十多斤肉,咱们就饿不死......”
其他人听了陈飞的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些傻眼。
不知过了多久了,才有人点了点头:“班代的想法其实不错,现在吃了,其实什么也得不到,但只要带着他,我们就永远有肉吃!”
“对,我同意,就算我们把他杀了,吃不完的肉没两天也就坏了,但只要他是活的,他就是一个天然冰箱,肉质就不会变坏!”何建平也说。
“但问题是——这东西怕要有二十斤啊,而且还不好抱?”
“我们轮流来背!”赵志刚说。
“那就这么决定了?”
“就这么决定了!”
一班的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都点了点头。
大家于是用一根结实的带子把野猪拴了起来,拴在了帐篷旁边。
刚开始的时候,野猪十分害怕,嗷嗷叫着,但时间长了,他便放松了下来,肚子饿了的时候,也开始吃大伙儿投喂的野草杂食。
从第二天开始,行军的时候,一班的人轮流背负小野猪。
为了防止野猪咬人,背他之前,用一个简易的套子把他的嘴套住,然后用绳索捆了背在背上。
刚开始那两天,大家都能找到食物,所以对那头小野猪大多还很喜欢,有人甚至把他当成了宠物,尤其是赵志刚,时不时就过来摸一下,可是过了一两天,大家的食物明显不够了,经常饿着肚子,这个时候,那头野猪就成了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美味了,晚上把他拴在帐篷边时,时不时就有人偷偷摸摸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