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河并没有选择,而是指着孙芸芸说,“我要你腰间的那把。”
“好小子,有眼光!”
孙芸芸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走上台去,从兜里掏出一把乌黑油亮的手枪,“我这可是德系制造,从他的底下可是丧过不少性命,今天便宜你小子。”
说完,她就把枪扔给了陈清河,自己随便从盒子里取出一把手枪。
孙芸芸是艺高人胆大,想着像陈清河这样根本没用过枪的乖宝宝,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用什么样的枪都无所谓。
陈清河之所以管孙芸芸要枪,也是从小武松那里得到了小道消息。
刘一手的三个干儿子女儿中,只有赵金伦是杀神一个,所做的勾当比刘一手还要万恶。
他没什么本事,负责划水吓唬人和滥竽充数。
至于孙芸芸,只喜欢抽烟喝酒和男人,除了帮助刘一手对付一些道上的仇家之外,基本上也没干过什么为非作歹的事。
之前说是把一个男人给逼死,也是那男的趁着孙芸芸睡着,在屋里放了毒烟,想把孙芸芸弄死,没曾想阴沟翻船被反杀。
黑吃黑的事,根本扯不上道德。
两人上台,三百米之外挂着五个瓶子,每一把枪里都有五颗子弹,三局两胜,比谁射得精准。
第一局开始,孙芸芸揉了揉眼,抬枪要打,却发现自己的手掌有点发抖,眼睛也看不清楚。
除此之外,腰酸背疼一点力气也没有。
想到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孙芸芸的脸上不由得泛起红晕。那个大汉是她这辈子见过最厉害,最有味道的男人,她早上起床还是第一次有疲惫感。
见孙芸芸神情激动,脸色涨红,台下议论纷纷。
“孙芸芸不是百步穿杨么,她怎么忽然不动了?”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孙芸芸是个混世女魔头,杀人之前特别激动,她估计想着要把陈清河丢油锅里,就激动得浑身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