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微信两个字,字形也是足够复杂了。
江远只看了几张纸,就基本确定,写纸条的人,确定无疑的是王嵩了。
不过,来都来了,那就把剩下的版本也都看了。
不用说,王嵩多多少少都有些故意隐瞒笔迹的意思。
他的原文是用左手写的,现在全部用右手抄写,看着好像还很不一样。
然而,都没用。
一段话抄写出十遍来,首先就看它这10遍之间的相似度。
正常人写字,文字间的相似度是极高的。就比如这一段话抄10遍出来,基本都应该是一个构造的。属于十张纸摊开了,普通人都能认出来的程度。
王嵩也没有经过特别训练,所以,当他抄写10遍又不用自己本来习惯的写法的时候,他的表现是不稳定的。
文字间差异性过大,这就证明了他的隐瞒。
而隐瞒本身,其实就能说明问题。
其次,是他的文字与物证的对比……
总的来说,就是破绽太多,有点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捅刀子比较好。
其他两名文检也是差不多的表情。
这件事情里面,最难的其实是从一票建元公司的员工中,找出最有可能是“信使”的人。
在王嵩被揪出来以后,文检的工作其实就很简单了。
三人齐齐确认以后,雷鑫松了口气,道了声谢,就信心满满回到了审讯室中。
而在审讯室中,枯坐半晌的王嵩,已经在脑海中想好了《我的奋斗》怎么写了。
“我就直说吧,我们的文检专家已经确认,这个纸条是你写的。”雷鑫展示了写有“微信:14556679”的字条。
王嵩咽了口唾沫,没吭声。
雷鑫道:“我对你没兴趣,我是想要你的口供,拿你上面的人。但你如果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