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非常熟练的做过这些才能做到的。
可是,他知道的盛安宁,根本不可能会这些。
一旁的葛大壮也是震惊,刚才那个彪悍的女人真是队长媳妇?平时在家属院就泼辣不讲理,竟然还有这么彪悍的身手,忍不住同情起周时勋来。
摸了摸下巴:“队长,我们要不要捎嫂子一段?
想想刚才要不是周时勋踢石子打了小偷的腿,盛安宁也不会那么顺利追上小偷,所以他猜测,周时勋肯定也是愿意帮盛安宁的。
要是能缓和两口子关系,以后日子也能好过点。
周时勋收回视线:“不用,我们还要去农机局一趟,不用管她。”
……
盛安宁背着十斤面粉回家,这一路上她想了很多,结婚后,她的户口就迁到周时勋这边,也不知道当初原主娘家为什么这么着急忙慌的把原主嫁了,还把原主的户口火速迁走。
按说原主家条件不错,父母都有工作,姐姐哥哥也已经上班,怎么就巴不得原主嫁的越远越好?
盛安宁没有原主这一段的记忆,不知道是原主刻意忘了还是她也不知道?
所以她要想办法挣钱攒钱,和周时勋离婚后,要去城里买了房才能落户。
只是怎么挣钱?
盛安宁出身医学世家,可是母亲和哥哥却从事经商,所以她也不缺生意头脑,唯一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适合做什么生意。
拐进家属院时,脑子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主意,实在不行她也做个赤脚医生。
反正这会儿当医生,也不要求行医资格,多少小门诊都是江湖医生出身,有几个正规学过。
对比起来,她还是非常有优势的。
不过,好像也不行,她要是给人看病,周时勋肯定会怀疑。
盛安宁想得头秃也没想到个好办法,干脆先解决晚饭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