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不要坑我,咱们做笔好生意嘛。”
道森纠结了,他看了看自己身边的汽车,犹豫了片刻后,终于道:“你要买三辆,我就按照四十万给你好了,车呢,确实不值这个价,但是加上车载机枪就值了,到时候你带一个车队出去,谁敢惹你?”
这大概就跟国内那些挂着豹子号的车牌一个意思,可能车就值个几十万,可是牌照值上百万,这几辆悍马都是军剩物资,对道森来说根本就不值几个钱,可他能搞来使用这几辆车的手续,那就值钱的很了。
可是四十万买三辆车,这个投资有点大啊。
看着高光有些犹豫,道森低声道:“你刚从卡米勒哪里得到了五十万,想想看,其实你没花钱的。”
“道理可不是这么算的,我给你二十万,就剩三十万了,再付你四十万,那我不是要倒贴十万了吗?”
道森想了想,点头道:“是这个道理,可是谁让你答应卡米勒的条件了,你再加十万他肯定答应,是你答应了五十万的,总不能怪我。”
吐了口气,道森把手一挥,道:“这样吧,那你把卡米勒欠你的债务转让给我,我想个理由,进去让卡米勒多拿点钱出来,但是我要出多少跟你没关系,车归你,钱归我,这样行了吧?你一美元都没花都得到了三辆车,我们这是双赢。”
高光觉得这个逻辑好像哪里有些问题,他仔细想了想,发现问题在于道森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双赢是双赢了,只不过吐血的是卡米勒,
而更大的问题是高光竟然接受,并且有些适应道森的强盗逻辑了。
高光就觉得做人得有信用,当个pmc也得有信誉啊,已经跟卡米勒要了二百三十万美元,这是一笔超级巨款,钱都到手了,道森今天来又跟卡米勒榨了五十万,好吧,这刚刚拿着钱出门,都还没上车呢,再跟人家接着要钱?
软柿子也不是这么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