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一大早,胡珍意气风发的开车来到《yes》杂志社来上班。
他昨晚找了个新妞,条靓盘顺,波大水多,不知多爽,完事后灵感爆棚,好好庖制了篇对付那些下贱大陆仔的文章。
他也是最近才知道,那个叼毛大陆仔当初居然在乔老六的饭局上给了他老子难看。
胡珍得闻此事时,差点没气的原地裂开,嘴都歪了。
要是早知道,他早就出手对付那个叻色泥腿子了!
不过现在也还不晚,他用自己的想象加文笔,将张青写成了对面政府阴险卑鄙下流恶臭的走狗,用北姑出卖身体勾引港岛名流,不然凭什么那么多人帮他?
又写了张青为何打入港岛,因为妄想成为港岛年轻人的精神领袖,以达到洗脑港岛年轻一代的卑鄙目的。
为了这个目的,北地政府才会想尽法子,堆积了多少学者,才打造出这样一副面孔来,却不想,被他无意中给识破。
还呼吁大家想一想,以港岛年轻人的优秀都做不到的事,一个大陆泥腿子如何能做到?
那些歌,那些作品,是一个不满二十岁大学都没读完的蠢货能写出来的吗?
这篇文章无论从文笔还是煽动情绪和逻辑性来看,都是一等一的好文章。
胡珍相信,港岛那么多学生,一定会被他号召起来,抵制唾弃这个北地来的土黑蛋!
只是胡珍刚进办公室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平日里看到他就眼浪腿软上前献媚的女员工们,今天居然一个个目光奇怪的看着他,别说上前了,还纷纷往后退了退。
男员工们则是鄙夷中带着敬佩的看着他,让他很是莫名其妙。
“怎么回事?”
他扯了扯领带,大好心情被这些目光快弄没了,直言问道。
女员工们强笑,但竟没人敢上前解释,连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