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离开!
韦斯利立刻转身,撒腿狂奔。
这是他此生跑得最快的一次,比年轻时参加校运动会还快。
距离这栋大楼越远,就越安全。
一秒钟,十秒钟……
韦斯利越跑越远。
他看到了远处的灯光,在这黑夜中点亮,孤悬于远方。
那是希望的灯塔,是自由的象征。
这些年为金并做事,他攒了不少钱,挥霍十辈子都没问题。
干这行太危险,他早就想好了退路,随时能通过走私船离开这座辉煌而又肮脏的城市,远渡重洋前往欧洲。
那是一片自由的天地,金并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里。
只要过了今夜,他就安全了!
韦斯利越跑越轻快,感觉自己抛弃了一切重负,即将拥抱新生。
忽然他一个踉跄,倒在地上。
一颗子弹从背后穿身而过,直接打爆了他的心脏,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血洞。
“他……还是动手了?”
希望之光在逐渐暗淡的眼睛里熄灭,他感觉到了生命力在流失,身体越来越冷。
此时他终于明白,王临之所以没杀他,就是要把他留给金并。
王临给他的自由,是死亡!
王临根本不在乎区区一个灵魂的失去,韦斯利的魂力还不如那些普通持枪大汉。
他要的就是一个字:
爽!
让韦斯利死于金并之手,让黑暗吞噬黑暗,这让他无比舒爽!
大厦顶楼,金并扔掉tac50狙击枪,取出手机,拨通了纽约市警察局某位警员的电话。
“带人过来。”
“带多少?”
“能带多少带多少,再派一架直升机过来。”
“是,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