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的凛冬。”
医生推了推眼镜:“说的是,狗日的凛冬。”
砰!!!!!
大团的火焰在星罗错列的废墟之间炸开,宋左拿起一管凝血喷雾,粗暴地喷在自己脖子上,稳如磐石的右手扣动扳机。
远处阳台上的火焰熊熊燃烧,一具骨骸若隐若现,已经被烧得不成人形。
“不是他,还有!”
没有任何理由。宋就左断定,那名神乎其技,拿一把加瞄准镜的莫辛-纳甘步枪就差点要了自己小命的活尸狙击手,依旧活跃在战场上……
焦黑楼架弥漫着烟尘,时而有恶犬的哀鸣和枪声响起,而高低错落,被藤蔓和胡杨包围的荒楼间却安静下来,再也听不到野牦牛枪械那独有的粗暴枪声,也看不见一个隐匿在黑暗中的活尸狙击手。
宋左的视野里一片空旷,他的弹药包里有自制的各色特种子弹,他却挑了一颗最普通的7·62mm步枪子弹上去,凛冬的枪械无论如何发展,基础都是那场持续将近三十年,让世界为之陪葬的战争,而这种量产子弹的击发时间,却是宋左所有子弹当中最短的。大概只有0·02秒左右。
尽管不想承认,可在狙击技术方面,自己的确被人家盖住了,只是还有赢的机会,看谁的运气好一点。
自童年时代,枪械就是宋左最好的伙伴,十二岁那年入手的第一把狙击步枪是德国的g43,小萝卜头一样,顶着步枪,溃烂的皮肤穿梭在各色战场,他想活着,就需要大量的金钱去购买庞贝出产的药剂,想要弄到钱,就又得拿命来面对眼下这样的情况,万恶的悖论。
蓦地,一个带着贝雷帽的身影出现在宋左的眼帘,他手里端着枣红色的枪杆,右眼抵在十字准星上。
似乎沟通好的一样,在贝雷帽出现的同时,宋左的瞄准镜里,至少有三把狙击枪口同时洞出,枪口落处,都是自己所在的这颗胡杨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