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不能逃跑。
溃逃,更容易被“游神”逐个追上杀死,这是无人区的凶横骡子们用无数死亡堆彻的经验。
恐惧会让人失去反抗的勇气,也能让人陷入歇斯底里的疯狂,而总陷入前者的软弱者,早早就成了荒野秃鹫和腐狼的粪便。
一时间,暴民对李阎的态度,从一个极端,跳到了另一个极端。
子李阎单手一招,沛然的水花拦在他的身前,顷刻间冻成坚硬的冰坨子,和倾泻过来的灼热子弹轰然碰撞。
“砰~”“砰~”
破碎的冰碴子后面突出一只虎头吞刃,将一名暴民枪械连同血肉一齐透穿,李阎抬起枪杆,把尸体挑飞出去,连带砸在另一辆车上。场面混乱之极。
啸乱之中,有人从后备箱抄起两颗雷管,还没等举手,耳旁忽地一片轰鸣,眼帘里全是红色,一声不吭仰天便倒,齿缝全是血沫子……
血蘸!
说是无消耗,无冷却,范围是五十米以内,可李阎发动血蘸的时候,还是会有一小阵不舒服的感觉,有点恶心。而且必须对目标集中注意力,可在李阎看来,自己抬胳膊过去就杀了,何必非得受这罪,所以他并没有过多依靠无消耗血蘸,而是选择了更为暴力且刺激视听的方式!
金色弹壳满地乱飞,有冰层的缓冲,子弹再落到李阎身上,基本不疼不痒,毕竟,单论肉身,现在的他也绝不孱弱,小口径的子弹,甚至打不到骨头。
毋庸置疑,这会是一场屠杀,当然,前提是这些人至死反抗。
噗~
李阎嘴里丝了一声,刚才一枚子弹的角度正好是无支祁水化冰的死角,且好死不死地是奔着他的眼眶打来,好悬没射进自己的眼窝,这还是自己的反应速度足够快。
这绝不是巧合。
李阎猛地拧头,眼神凝视子弹射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