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迹象……
有些奇怪。
从卧室内的床品摆放,地上的拖鞋还有灯具开启情况和床头柜上摆放的手机和茶水来看。
当时床上应该有人在看书。
如果,假设这个在床上看书的人就是死者。
他应该是在放下书之后进入洗浴间泡澡。
可是,问题来了。
进入洗浴间,他为什么没有穿拖鞋?
在洗浴间内,陈言没有发现拖鞋,也没有发现浴巾。
倒是在洗漱台的一侧,发现了一瓶沐浴露和一瓶洗发露。
这和正常人洗澡的习惯,有一些不一样。
无论是浴缸里泡澡还是淋浴。
必要的洗护用品应该都是事先准备好的。
如沐浴露洗发水、搓澡巾和毛巾等等。
可是,李保国的浴缸前,并没有这些东西。
甚至,就连拖鞋都没有。
从细节上分析判断,就好像李保国没有任何准备的就进入浴缸泡澡。
这不太符合常理。
泡澡和淋浴有两个最大的不同之处。
首先是时间。
泡澡的时间肯定要长一些。
淋浴的时间要短一些。
其次是舒适度。
泡澡因为身体浸泡在水里,由于浮力的作用,会起到放松身心的效果。
很少有人进入浴缸泡澡后,几分钟就出来的。
没有个二三十分钟甚至更长时间,那还叫泡澡吗?
可既然是泡澡,李保国为什么没有准备任何洗漱用品,甚至都没有穿拖鞋?
还有,李保国的浴缸也有一些问题。
刚刚在桉发现场,陈言对浴缸底部的出水口漏水速度,做了一个简单的实验。
释放了三分之一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