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但是其中没有一种是这句话。
她……真的是一位母亲?
“范晓梅,吴家豪不是吴北聚亲生,你们离婚后,如果你没有主动放弃抚养权,吴北聚就没有领取孩子抚养权的资格,孩子的抚养权是你的。”
“不行,我不要,我要是带着孩子,我以后怎么办?”
“这样,两位警官,你们给吴北聚说,我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你们让他养。”
“我可以给他钱……对了,这个手表,给他,我去年才买的,现在最少还能卖十万块!”
“你们跟他说,只要他肯要孩子,我干什么都行!”
……
范晓梅在谈到孩子抚养权的时候,陈言有些无法形容抚养权在她眼里是什么。
烫手山芋?
不是,在范晓梅看来,那可能是个炸弹。
一个到她手里就会爆炸的炸弹。
汝之密糖,彼之砒霜。
吴北聚和范晓梅始终没有见面。
即便是离婚证的办理,都是张朝阳安排律师委托办理的。
范晓梅也没有去看幼儿园里的吴家豪一眼。
当然,也有可能是范晓梅根本就找不到自己亲生儿子的幼儿园在哪。
甚至,连幼儿园叫什么她可能都不知道。
留下2万块钱,还有那块手表,范晓梅穿的依然清凉,好像一只自由的乌鸦,逃也似的上了返回沈市的火车。
等待她的,是沈市花花绿绿的世界,是无拘无束的夜生活。
还有地狱深渊。
当然,也许再过两年,不。
也许再过两个月甚至是明天。
范晓梅会在沈市再次碰到一个善良的男人。
然后结婚,然后……
然后会怎么样,没人知道。
也许根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