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养狗不是什么问题。
可问题是,现在的周家比原来多了一口人啊。
狗看家,不管是白天、晚上,只要听见有人搁自家左右转悠,它就叫。
而狗一叫,屋里的孩子就醒。孩子一醒,就会哭。孩子哭,就得有大人哄。
几天下来,不光孩子受不了,就连大人也受不了。
今天早上,周建国要去上班的时候,胡三妹还数落他呢,有工夫钓鱼,没工夫把狗给送走。
现在看着赵军,胡三妹心头一动,心想他们赵家是打猎世家,这样的家庭都喜欢狗。
就说自己儿媳妇吧,之前那黄母狗死的时候,可是把怀孕的赵春哭坏了。
她那一哭,可是把周家人给吓坏了。
胡三妹心想,如果赵军也喜欢狗,莫不如让他把那条大青狗给牵走吧。
虽说赵家已经有了一条花狗,但以赵有财的身份和实力,家里再养几条也不成问题啊。
如此一来,把狗送走,自家小孙子和一大家子,就都能天天睡好觉了。
不光如此,这样还能让赵军和周家都有了面子,借不走枪,但我们家送你条狗。
要知道,在这年头,把这条青狗牵出去,也能卖个四、五十块呢。
想到此处,胡三妹一边招呼赵军吃菜,一边问道:“大小子,你喜欢狗不得?”
赵军微微一愣,心中暗喜,自己还没说话呢,大娘就提起狗了,借不着枪,能弄条狗也行啊。
至于那条大青狗,胡三妹是借啊,还是送啊,这就不在赵军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要知道,把狗借着猎人,那就相当于把荆州借给了刘备,借容易,要他还,可就难了。
“大娘啊,我可喜欢狗了。”
“喜欢狗好啊!”胡三妹喜道:“你看咱家外头那条青狗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