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就明了,立时指出可按官员年终考绩制订对应的工资。
如考核上优,则顶额拨给。
如考评一般,则中额拨给。
考评特差的,按最低拨给。
过往地方官员养廉银实际都是上面一级衙门拨付,如此存在大量弊端,很容易产生权钱交易。
比如,上面是全额顶配给下面发养廉银3000两,问题是下面未必能拿到全部,可能只拿到2000两。
还有一千两哪去了?
问题便出在这里。
不透明。
今后工资发放统一收归布政使司,由布政使司衙门根据地方官员一年表现评绩,再对照标准报总督衙门核准发放。
“对,就是这个意思。”
老官僚就是好,一点就透。
按他的新规定执行,每年就能省下不少财政工资开支,另外则是将全省官员的“经济”命门捏在他这个总督大人手中。
往后,直隶全省官员吃的就不是朝廷饭,而是贾大人的饭了。
要是贾六搞出银元来,那便是直隶百姓连同当官的花贾大头,吃贾大头,用贾大头。
经济一下就活跃了。
不过杨景素很快就意识到一个新问题,那就是如果将工资发放全部收归省藩库,那就会造成工资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对于品级较高官员,工资发放不及时不会太影响,但对于品级较低,尤其是在清水衙门,实际一线工作的官员而言,那可就比较惨了。
贾大人是什么人?
别人想到的,他早就想到了。
很自然的拿出直隶银行这一方案。
也就是以总督衙门名义于各县设立“银行”,所有官员工资发放都经过银行代办,并且地方上缴赋税也一律通过银行上交,地方水利河道之类的工程款也由银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