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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你好像对婆罗洲很感兴趣?”肯姆疑惑地问道,曹归语气中强调了两次婆罗洲。
“哦,不用在意。”格温笑了笑,毫不在意地摆摆手说道:
“他去婆罗洲找到过一个宝藏,所以对那里很感兴趣。”
“what?”肯姆张大嘴巴:“又寻宝?我记得你们上次来洛杉矶,就在犹他州找到了五百万美刀的宝藏。”
“咳咳,低调低调。”曹归学着格温摆了摆手:“也就几个亿的黄金而已,不值亿提,不值亿提……”
肯姆:“……”
可恶,让格温装到了!
吉米:“……”
可恶,让这男的给装到了!
“还是说说生命基金会吧。”曹归恰时转移了话题:“这好像是个不小的公司啊,比奥斯本还大?”
“这个不清楚,不过他们弄出过很多的非法实验。”肯姆说到这里正色道:
“这个组织的主事人是一个叫德雷克的印裔美国人,是个科学家,资本家,而且很疯狂,总说一大堆什么人类是寄生虫,毁灭者。”
“所以人类应该追求自我的进化什么的,总之很疯狂。”
曹归和格温对视一眼,好像洛杉矶的疯子比纽约只多不少嘛。
又聊了一两个消失,两个妹子开始了女生的日常技能:逛街。
这可苦了曹归和吉米,两人跟在格温和肯姆身后,充当拎包小弟,白天啥也不干,就是逛逛逛,买买买。
反正两人的小金库都不差,不在乎这些十来万的美刀。
不过相比于曹归,肯姆的男朋友吉米可就惨了,曹归的身体已经是超人一般的存在,只是单纯感到心累而已,而吉米……脸都白了。
可怜的娃!
曹归心中替他默哀了一下。
可能两个女孩也发现了自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