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趔趄破了道行,老月熊目瞪口呆,“去、去、去……去‘龙墓’?!那可是龙族的阴间,而且非常凶险,亘古恶龙皆在其中,生灵进入,它们绝对要吃得干干净净!”
“我家君子要去救白辰的龙魄。”
说着,狗子言简意赅,快速地说了一通前因后果,当得知白辰在大巢州的壮举之后,狼獾妖王沉默了。
半晌才问道:“那白公子,修为几何?莫不是有六七千年的修为?”
“哈。”
狗子轻笑一声,“要是知道夫子这般夸赞,白公子做梦都能笑醒。夫子有所不知,他原本就是个家道中落的浪荡子,祖传的龙胆枪,枪杆当秋千,枪头当花泥铲,成日里寻花问柳,是个典型的败家废物。只因……嗐,不说也罢。”
“老夫已经明白了。”
语气感慨,狼獾妖王如何不明白,分明是那白辰遇见魏昊之后,心态起了变化。
浪子回头是非常罕见的事情。
它历经三朝,见得最多的,从来不是浪子回头,而是浪子败家之后,彻底宛若行尸走肉,成日里摆烂,最后在郁郁中死去。
谁也不会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死去,唯有谈起反面教材时,才会将死去的可怜虫拿出来说道说道。
这大概也是活在人们心中的一种形式。
可惜这种腐烂的形式,也存在不了多久。
正如英雄辈出一般,烂人,同样是辈出。
一代烂人胜前人,成为教育下一代的反面教材。
如此反复、重复、循环,才是浪荡子的历史常态。
之所以浪子回头金不换,是真的金不换,什么都不换。
太难得,太稀少,不是万中无一,而是十万、百万中无一。
以狼獾妖王所在的泰阳府为例,他历经三朝,千多年的见闻,浪子回头只见过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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