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局。
审讯室。
伊丽莎白被拷在审讯椅上,脸上露出愤怒的神色,眼中也满是恨意。
苏珊和卢克等人正在观察室透过单向玻璃看她。
苏珊问道,“你觉得她是凶手吗?”
卢克说道,“按照副导演克拉波.希诺的供述,阿布.格拉死的那天晚上和一个年轻女人在一起,白人、棕色头发、银色大耳环,她都符合。
另外她的胳膊有咬伤的痕迹,跟咱们之前的推测相同。
她是凶手的可能性极大。”
苏珊问,“有把握让她认罪吗?”
卢克也想过这个问题,警方现在掌握的证据有三点,第一是目击证人克拉波.希诺,就是他提供了伊丽莎白的线索。
第二,受害人死前疑似在凶手身上留下了牙印。
第三,受害人口中发现了疑似凶手的血迹。
这三点是指正嫌犯的重要证据。
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三点证据还没有得到验证,需要等待鉴定结果。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缺乏关键的定罪证据。
杀死阿布.格拉的是一把道具匕首,上面的指纹已经被擦除了。
而之前的三点证据只能证明伊丽莎白和死者见过面,产生过冲突,无法证明就是她杀死了受害人。
这也是审讯面临的最大问题。
卢克仔细考虑了一番,将审讯分为两阶段。
第一个阶段套话。
在嫌犯放松警惕的情况下,让她说一些可以证实为假话的供词,造成供词的前后矛盾。
第二个阶段认罪。
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卢克将所有的证据摆出来,逼迫对方接受控辩交易,主动认罪。
如果这两個手段都没有效果,那就只能选择最笨的方法,收集更多的证据,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