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附和,但是心里却不是这样想。如果是邹兴自己的话,他是肯定不会给的。
因为送鱼事小,坏规矩事大。今天给了百姓十斤鱼,那明天要不要给?如果以后都给,那服其他徭役的人,给还是不给?
如果都给,那其他地方的县令又会如何看待他这个县官?
当然,这是伯爷执意要给的,那就与他邹兴无关。谁要是不服,那就去找伯爷对质啊,他们敢吗?
想一想都知道,不会有人因为这个去找伯爷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