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道:「那请邓女士出来,和我们去趟所里吧。」「同志,你得和我说一下,找她什么事啊对不对?」
冯建华还打算继续说点什么,正在吃饭的邓佳凤忍不住了:「谁啊老冯,咋开个门开这么半天,这么磨蹭呢。」
一边说着话,邓佳凤一边走了出来。
随即,正在吃饭的儿子儿媳也都放下了碗筷,同样来到了门口,然后就看到了两个警察。
「这是.....你们不是那天的两个警察吗,怎么又来了,咋了我又有什么事啊?」邓佳凤看到了陈丽两人开口道,语气很不好。
她现在并不觉得有什么事,感觉无非是自己没有执行那个调解书,所以派出所的人来问个话。
反正鹏鹏都说了,派出所的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
这也就罢了,她在昨天的时候,专门在网上查了半天,这个律师网,那个问答网,都查过了。
人家都说的很清楚,甚至还给了规定,说只有法院的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除过法院之外,其他的机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等作出的调解书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比如我们常见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比如派出所等等。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既然没有法律效力,人家说不遵守那就不遵守了,那为什么还要调解呢,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嘛,反正完了还得起诉。
这不能这么说,正常情况下一些事本身就是小事,让大家都冷静之后其实也就没事了。
这也是节省司法资源的一个举措,法院是最后的手段,和靓仔周一样动辄就去法院的人,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因此邓佳凤一点都不担心,你们派出所再牛,还能平白无故抓人?
陈丽和身边的老吴对视一眼,说真
的,他们也不知道这个人的底气到底从哪来的。
所以有时候就说,一知半解比法盲更加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