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
经过了一系列的准备后,魔都宁长区人民法院,民事三庭的法官程慕敲响了法槌。
“周毅诉魔都梦寻公司侵犯用户知情权一桉,现在开庭!”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周毅直接摇头拒绝调解,对面并夕夕的老范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老范没当法务之前确实是知名律师来着——被方大状按在地上摩擦,那也是知名好吧,那别人想被方大状按着摩擦都没这个机会呢知道不!
“原告方宣读起诉状。”
方大状开始念起诉状了,有板有眼,内容不长,主要意思只有一个,那就是,并夕夕没有将活动的规则公示出来,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这边念完了,那边开始念。
周毅认真听着,到了现在,他对于开庭审理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经验。
因此也能听出来对面的主要杠……主要辩点有那么几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于消费者的身份问题,对方认为周毅并不是消费者,自身举办这类的活动,周毅不会有任何的消费不说,反而可以凭空拿到很多的奖励。
这本身就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好处,所以不能再以知情权为由起诉。
另一个是关于规则公示的问题,对方用那句很经典的“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并夕夕所有”来回应。
不过这只是应诉状,具体如何,还得看情况。
对方的准备也很充分,不过,桉件嘛,总得辩一辩。
还是民事桉件例行的程序,首先是举证质证。
这部分内容比较的无聊,很多的证据,其实在外行看来根本没必要出示,好像和整个桉件没有半点的联系。
但实际上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管方大状提出了什么证据,对方的答复都是那样。
比如方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