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回道:“就在前面的一个叫做江都郡的地方,那人叫做刘轩,是江都郡郡守的儿子!”
说着说着,马亮的神色不由暗淡了下来,这毕竟不是在妖风帝国境内,他怕招惹一个其他帝国的郡守,会给莫云惹来麻烦。
“我连张霸天都杀了,还怕一个郡守?”此时莫云眉头一挑,然后直接策马奔行,朝着江都郡赶了过去。
只是莫云不知道的是,这个临近妖风帝国的王朝叫做大庆王朝,这些年来,妖风帝国跟大庆王朝的关系很是微妙。
既不战,也不互通友好。
如果把两个王朝比作两个人的话,那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至于莫云为什么会管这种闲事,也算是善始善终吧。毕竟老头因他而死,他也想让老头知道,这个世上并不全都是畜生。
......
赶到江都郡后,莫云便让马亮等人先驻扎在城外,毕竟上百人一起进城,难免不会引起恐慌。
这个江都郡正好处在紫山村跟妖风帝国的路上,所以也算是重地。城外的守军即使比不上凤阳城那般多,也少不了多少。
来时的路上莫云还看到穿过整个天都城的一条江上有许多花船,正想着是不是可以见识一下这江都郡的花船跟凤阳城的有何不同,没想到现在机会就送上门了。
当然,虽然莫云的正事是找那个刘轩的家伙,但是这种纨绔好色之徒,一般应该都会待在花船之上。
所以莫云进入江都郡后,便直接朝着江都郡中的花船赶了过去。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好逑啊!”虽然此时还是白天,但花船周围已经响起了阵阵诗词歌赋的声音。
像这种地方,其实并不全是人肉交易,也是风流才子最喜欢出没的地方。
因为在这里,让他们感受到了自由,而自由的感觉,最能让人迸发出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