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已经完全明白了陈云甫的意思。
那就是朝廷制定法律只能面向绝大多数人,而非只面向小部分人。
更重要一点,不能寄希望于靠百姓自觉、自制。
黄老学说、无为而治等思想已经严重跟不上时代的进程,更不可能跟上大明朝此刻的时代。
“每一个朝代在刚刚开国立朝的时候,都往往会犯三种常见性错误,包括我大明朝。”
陈云甫指出三点:“第一点,承前朝制,为什么要承前朝制,因为改朝换代打了几十年仗,千百里土地上什么都不多就尸体多,朝廷的首要任务就是恢复生产,所以没心思再去将制度来个改头换面的大革新,往往以前朝制先行过渡。
汉承秦制、晋承魏制、唐承隋制、我大明承元制。
承前制有其必然性,臣只是都察院左都御史,没资格对此朝制大事指手画脚,不敢多言。
第二个常见错误就是礼法的制定,比如臣和礼部尚书任部堂谈过一次,任部堂说礼部在当年制定我大明礼法的时候,除皇室礼法是陛下钦谕之外,其他的超过九成的礼法都是照猫画虎,按着唐宋时期留下的典籍来模仿,当然,这种偷懒的行为被他们称之为不能忘记祖宗,移风易俗要不得。
第三个常见错误就是臣作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必须要提的,律法的错误。
臣上任至今,为了重修此《大明律》,顺道去看了《唐律疏议》、《律吕成疏》、《名公书判清明集》、《宋刑统》等历代律法典籍,发现了一点,那就是极高的相仿度。”
当然,陈云甫还有一本古代律法书没说。
《大清律集及其附例》。
历朝历代的这些个律法书真个对比一下,大同小异四个字就能概括完全。
相似程度八成。
为啥,不用多么高深莫测的去扯什么政治、经制考量,说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