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陈云甫拿出来回击邹俊。
不过理确实是这个理不假。
“没有一个贪官在第一次贪污时会四处炫耀,说自己贪污了一笔钱,等到其家眷知晓亦是在事后,身为家眷就算要挑他们的罪过,那也只是包庇行为和窝藏罪犯,总不能也算贪污吧,按贪污斩首合理吗?”
“邹俊怎么说?”
“他能怎么说,不吭呗。”
陈云甫耸肩一笑:“臣办婚宴那日,朝中王公贵胄、文武百官来了不少,若臣是个贪污犯,那国朝得砍多少颗脑袋。”
“咳,放肆!”朱标板起了脸喝斥道:“咱和父皇也去吃了,怎么着,你还打算连我们爷俩都砍了不成?”
“臣万死。”
陈云甫连忙低头认错,续言道:“臣的意思是,法律不能只允许州官放火,不允许百姓点灯吧,如果仍按照陛下和邹寺卿那种认知,事事都要如此偏激,那国朝上下就没有一个能独善其身的。”
法律不是过家家,我开心怎么都行。
老百姓可以热血冲动,看到贪官恨不得把贪官一家子杀光才解气,但陈云甫是制定法律的,他不能也这样吧。
要真按照老百姓这种冲动想法,那第一个造反还是老百姓。
为什么,因为老百姓家里也有吃喝宴请。
张三在家睡的正香就被拉出去砍头,理由是昨晚朋友请客吃饭,宴资来自盗窃,张三属于享受了不正当利益属同罪犯,斩!
这样的法律下,老百姓不造反才怪呢。
作为法律的制定者、贯彻者和推行者,陈云甫既要小心翼翼的不去碰触绝对红线,又要尽可能的替天下老百姓争取利益。
哪怕老百姓们不理解,指摘他这么做是在包庇贪官。
“妄兴株连这一条,咱也不支持,确实太过于苛刻且缺少了基本思维。”
朱标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