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要搞欧罗巴运动也同样影响到了奥斯曼旧有贵族以及禁卫军的利益。
正所谓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所以塞利姆三世的欧罗巴运动也宣告失败。
当然,奥斯曼也并不完全跟大清一样废物。
众所周知,大清的十二个明君圣主那完全就是包衣阿哈们硬吹出来的,实际上却是代代割地赔款的小辣鸡,晚期打不过列强也就算了,问题是早期都特么打不过缅甸,甚至能被泥泊尔这么个蕞尔小国骑脸输出并且驻军乌思藏。
跟大清比起来,奥斯曼的君主可就大大的不一样了。
从第四任奥斯曼素丹巴耶济德一世开始,奥斯曼的素丹们就会在登基之后立即干掉自己所有的兄弟以防止他们谋朝篡位,到了1444年,大明正统九年,第七任奥斯曼素丹穆拉德二世将登基后干掉自己亲兄弟姐妹的事情固定成为法律,命名为“弑亲法”。
穆拉德二世的理由是:“我的任何一个儿子,由真主选为素丹,他为了更好的世界秩序而杀死他的兄弟们,都是恰当的。若想成为奥斯曼君主,必然要励精图治,武德充沛,对敌人残忍无情,带领自己的臣民走向富强与繁荣,深知国家生存的重要性。而那些软弱无能的酒囊饭袋,根本无法掌控巨大的权力与国家的未来,唯有血腥的杀戮才能将他们淘汰。”
穆拉德二世可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真正的做到了身体力行——在确定好了继承人之后,穆拉德二世真的就把他几十个儿子,包括女儿都全部杀死。
此后,这条法律记载在《穆罕默德二世的法律书》中,而后面的素丹也都以此为根据,在自己登基后将兄弟们全部杀死。
当然了,“弑亲法”是有问题的——素丹们也是有好多老婆的,老婆一多,生出来的儿子也就多,然而素丹的位置却只有一个。
所以,只要老素丹定下了谁是新的继承人,那么其他王子就会惶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