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文口口声声的说着国库没钱,要是换成大清带着他一众马仔跑来攻打大明,估计就属他刘怀文叫的最欢,声音最大,口气最硬。
所以,刘怀文的这番话就跟屁话一样,说了也等于没说。
曾诚瞥了刘怀文一眼,说道:“要是按照刘堂官这般说法,那最好是能用倭国的钱来办朝鲜的事儿,这样儿一来,不光能解决朝鲜的问题,同时还能解决倭国的一部分问题,最关键的是还能替国库省钱。”
而随着曾诚的话音落下,朱劲松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道:“倒也不是不行。”
被朱劲松这么一说,在场的一众大佬们可就头疼了。
曾诚的说法有没有毛病?
当然没有毛病。
谁都知道花别人家的钱不用心疼,若是能花着别人家的钱,同时还办着自己家的事儿,那简直就是再好不过。
问题是人家倭国就辣么傻?
朱劲松却是一边努力回想,一边慢慢说道:“倭国既然想要一个不征之国的虚名,朕给他便是了,不过,既然倭国是我大明的不征之国,那就等于倭国承认是我大明的属国。”
“因此,倭国便有三年一贡之义务,我大明也有权力在倭国四岛驻军,倭国小朝廷须得接受我大明的指导和管理,大明百姓到了倭国,自然也就是上国百姓。”
朱劲松越说越高兴,曾诚等一众大佬们却是越听越迷糊,越听越蛋疼。
倭国既然想求一个不征之国的名分,那倭国朝廷和幕府肯定要承认倭国是大明的属国才行,这一点并没有什么好说的。
像朝贡那就更不用说了,这本来就是属国应尽的义务,若是表现的好,三年一贡改成一年一贡也不是不行,若是表现的不好,三年一贡也有可能改成五年一贡以为惩罚,这些都是看大明皇帝的心情而定。
反倒是后面那三条,多少就有些让人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