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赞叹:“那这个叫绮宁的少年,真乃义人。”
阮明姿轻笑了下,赞同道:“确实。”
绮宁如果一个人生活,分明能活的很潇洒,但他选择负重前行——或者不该叫重,在他眼中,那些根本就不是什么“负重”,而是他身上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阮明姿没有过多煽情,她知道若想说服一个冷静的人睿智的人,过多的主观煽情只会让你的说法显得很不可信,她便择去那些情绪的枝叶,继续平铺直述道:“……有一日,绮宁卖唱的时候,那小院里头的一个小男孩,因着玩毽子时毽子落在了程家一位爷的鞋上,便被那程家人捉了去。绮宁知道后便赶了过去,把孩子带了回来。但那时候已经晚了,孩子跟绮宁身上满是鞭伤,倒也不是我夸张,当时两个人就跟血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她顿了顿,因为想起难受的事,声音带上了几分沙哑,“那个孩子在小院中排二十三,才不过三四岁,当晚上就没有熬过去,去了。”
宁西侯跟唐师爷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程家,这是活活打死了一个三四岁的孩子!
阮明姿缓了缓情绪,继续道:“我原本以为绮宁会缓几日再去卖唱,谁知绮宁第二日就又抱着琵琶去了酒楼。”她苦笑一声,一双波光潋滟的眸子看宁西侯,“侯爷一定能猜的出是为了什么。没错,他是为了给其余的孩子多挣些钱,他若挣不了银钱回去,那些孩子们便会饿肚子……可谁也没想到,绮宁这时候见到了把小二十三活活打死那个罪魁祸首。”
唐师爷犹如听评书般,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宁西侯也不由得灼灼看向阮明姿,等她说着下文。
在她没有多余煽情描述的讲述中,绮宁在两人心中已经是一位义薄云天的好男儿。
阮明姿抿了抿唇,道:“……绮宁没有按捺住,那程家人也没认出他来,又见他婀娜多姿,想调戏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