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的效果就达到了。
张国宾要杀人立威,却不会亲自动手,否则跟打打杀杀的烂仔有什么区别?
要动人,
我们讲法律的动,
只要我讲法律,法律奈何不了我,还要保护我。
“如果是这样…你被人看出着红鞋的几率很大。”温启仁担心道:“新记老板,江湖一干人马,无人是瞎子。”
他不担心暴露。
因为,收集情报本就是职责,说是线人收的风,无人可喙。
此刻,张国宾嘴角发出一声不屑的轻笑:“嗤,细佬,你还当大佬是小时候的四九呀,着红鞋?”
“有江湖龙头着红鞋的吗?一个江湖龙头可以借警方之力,铲除对手,不会令人怀疑,只会令人畏惧,因为,谁都可以着红鞋,唯有我不行。”
“对我而言,只有实力,这次,我就让大家见见我的实力。”
温启仁心神一愣,旋即,深吸口气,沉声道:“我明白了,大佬。”
“有空再回屋企一起喝汤,先这样,开会了。”
“嗯。”
张国宾应道。
“啪嗒。”
温启仁挂断电话,整理好文件,走出办公室,叫上两名警员大步走向会议室。
“哒哒哒。”
半小时后。
小洁抬手轻叩办公室门,得到老板请进的首肯后,踮起黑色高跟鞋,露出肉色丝袜包裹的后足,胸脯趴在玻璃门上,用手轻轻推开,柔声道:“boss,有人找。”
“边个?”
张国宾随口问道。
“发哥。”
“喔。”
“阿发呀。”
张国宾点点头,脸色毫不意外,能够来梦工厂找他的人,不是导演,就是明星,警察,古惑仔什么的,基本很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