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斯斋已经很久没有讨论过自己的恋爱问题了。
从上大学的时候开始写小说,别人上课的时候,她在上课,别人下课去逛街去聚餐,她在写小说,每天踩着上课铃声进教室,踩着下课铃声准时消失,就此成为了学院的传奇幽灵——听说过,没见过。
后来大概也谈过恋爱,只是随着交流话题的匮乏,双方生活的无交集,最后选择了放弃。
庄斯斋记得分手的时候,对方对自己说过,没人会喜欢她这样的女孩儿,没有情调,不会撒娇,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在琢磨着写小说,然而也没获得过什么成就,就连稿费都少得可怜,劝她不如毕业了去考个公务员,至少相亲对象会看在她是个公务员的份儿上,给她这样的怪胎一个机会。
那些话,庄斯斋没对别人说起过,大概就是因为没有对别人说起,所有的感受没能被稀释,所以多年来一直压在心底。
有些情绪起初是愤恨,然而经历长时间的毫无转变,最终会变成听天由命的自暴自弃,就像现在的庄斯斋,同款的运动装可以一连买五套,天天换着穿,经常给人一种一周没换过衣服的错觉也无所谓。
大概是早就认定了自己的生活和别人,和这个社会,毫无关系。
而在搬进脱单公寓之前,庄斯斋可以一周都不跟人说一句话,就连在超市付款的时候都懒得张嘴,唯有认识了吕芒、苏小茶和白可人之后,她才改掉了说话不爱看人眼睛的习惯。
不过,最基本的社交虽然是保证了,恋爱这种事情却还是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外。
这社会中有许多不想恋爱的人,每个人所持的原因和态度也是五花八门,庄斯斋也不例外。
“谈恋爱?很烦啊,您想想,还要找共同话题,还要有共同爱好,像我这种特殊工种的话,蛮难的吧?更何况……”
庄斯斋对白可人、吕芒和苏小茶解释不恋爱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