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忙吸了两口气,恢复了一脸平静的表情。
“喂,您好,哪位?”
“你大爷。”
我把电话从耳朵旁边拿开,是个座机号码,这让我更加肯定这是唐克的声音,他要是能用手机号给我打电话那才是见了鬼。
我曾经不止一次问过唐克,为什么不用手机,唐克的答案理直气壮:“因为我没朋友啊。”
唐克几乎每天都会去堂口露个脸,让大家知道他还活着,可以说,堂口就像他的信号传递站,想找他的人只能打电话到堂口留个口信。
唐克说这样有几个好处。
第一,上班时间就是上班时间,个人时间就是个人时间,别看混的是这一行,但他的工作原则非常清楚,自由时间神圣而不可侵犯,更重要的是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在最早期的时候,他就是用这种办法混日子,才没像其他伙计一样累成狗。
第二,显得有派头,搞得好像有秘书一样。
第三,强迫自己背电话号的感觉特别爽。
其实除了第一点之外,我觉得后两点都是放屁。
我没心情和他在电话里对骂,本来电视已经关了静音,我又将声音打开了,广告结束,过山车上嘉宾明星狂喊的声音和夸张的表情又让我没忍住,一下对着电话笑喷出来。
“哎?!”唐克在电话里喊了一声,“我和你说正经事儿!我现在到你家楼下去,你收拾收拾下楼,我带你去解蛊。”
说完,不等我回应,唐克依照他一贯的习惯率先挂了电话。
电话还贴在我的耳边,很快就没声音了,我本来高高上扬的嘴角慢慢地一点点垂下来,如果不是这个电话,我本来可以像往常一样把节目看完,然后晃晃悠悠出去吃点东西去茶楼。
生活中发生了一些细琐的改变,如蝴蝶效应,让我真切意识到,一切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