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了一些。
唐克和河奈是三年前认识了,其实从头到尾,俩人认识了半年,在一起相处了半年,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唐克确实是下了心思了,就说他现在住的那套房子,本来唐克自己有套一室一厅的小户型,为了结婚,他硬是咬着牙卖了房子交贷款换了套大的,谁知道装修连墙都没刷完,人家就跟他拜拜了。
我想了半天,忍不住点点头道:“那还真是挺凄美。”
“凄美个屁!”唐克还是那句话,翻来覆去絮絮叨叨道:“骗子!就是一骗子!”
唐克说,他认识河奈的时候,河奈可不是现在这模样,那时候河奈小鸟依人的,还给他说是学幼教毕业的,最喜欢小孩儿了,平日里把唐克伺候得服服帖帖,洗衣服做饭收拾屋子都是全能,唐克说东她不往西,唐克说上面她不在下面。
我想了半天,总觉得有点儿奇怪,“你确定你不是养了条狗?”
“谁知道她装得那么像,”唐克又是一杯酒,脖子一扬就见了底儿,“我压根儿就没往那个方面想,后来她突然就消失了,我到处找了半年多,找到哪儿,哪儿都说根本就没这人,还他妈骗我说她在福利院做义工,平时都和闺蜜去学厨艺,都他妈放屁的!”
“你没琢磨琢磨原因?”
我心说,唐克口中说的那个形象,和我今天所见的河奈完全不像一个人,但是也有种可能,这姑娘演技高深,既然唐克这么说,那就是在他面前演戏装小女人了。
只是一装就装一年,还是全套的,这未免有点儿夸张,我上下打量着唐克,他被我看得不太自在,“你看我干嘛?”
“我在寻找你身上的闪光点,你到底哪儿好,让人家姑娘付出这么大代价就为了在你身边演一场戏?”
唐克眨巴着眼睛,我生怕他哭出来,连忙递上来一张纸巾,被唐克瞪了我一眼,扔到一边儿去了。
“她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