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老式诺基亚的灯光太弱了,只能照清楚周围三十公分范围内的情况。
我问疯子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机,他的回答也令我咋舌,疯子很坦然道:“这是我用的第一部手机,就用到现在了。大家都说用智能机好,我也用了一段时间,不过太浪费时间,就不用了。”
这个回答,让我对疯子的印象又提高了几分。
其实关于智能手机的问题,现在也算是个热点,这么说吧,真的是浪费时间又消耗精力,而且长此以往,会降低人的注意力,让人变得容易焦躁,仿佛在科技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带走了人类过慢生活的能力,但是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了人类的软瘾,根本脱离不开,只能任由自己被手机所蚕食。
能做到疯子这样的人,实在是少数中的少数。
我怀着无比敬畏的心情握着疯子的旧手机,生怕自己一不留神用他人生中第一部手机把地面砸个坑,不过从这部手机也能推测出疯子的年龄,比我小个几岁,这反倒让我觉得有些羞愧。
既然老爷子他们之前来过,肯定能看出来他们下去的办法,我只觉得下面阴风阵阵,好像气温降低了不少,仔细检查一阵子后,果不其然,我在地洞一角处找到了一根不起眼的绳子,拽了一把,是专门的登山设备,固定得非常牢靠。
本来应该唐克第一个打头阵,因为他的体力最好,但是疯子自告奋勇,我们也没拒绝,让疯子第一个下去,到底之后喊一声,我们就跟着下去。
看着疯子干瘦的身影顺着绳子迅速溜下去,手脚还算麻利,诺基亚的手电光很快就照不到他的身影了。
我和唐克在上面等着,我都抽了两根烟,下面还是没有动静,我有点儿心慌,问唐克道:“会不会出事儿了?我们也下去吧?”
“你四不四洒?”唐克骂了我一声道:“知道出事儿了还要跟下去?”
我被唐克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