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只有弥光可以随意进出那小楼。
“怎么说呢?”袁兢只穿着一身乳白色的绸缎褂子,懒洋洋地靠在罗汉床上,休仪好似只猫儿似的,盘腿坐在他身边,转头望向窗外,仍旧是那般安静,好似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只是将一只手随意搭在袁兢肩头,时不时以指尖把弄着袁兢后颈短而坚硬的头发茬儿,袁兢则将一只手搭在她的腿上,偶尔轻抚一下,所有的动作如呼吸般带着不刻意的自然,他歪着头望着弥光,突然咧嘴一笑道:“男人都是自私的动物,金屋藏娇这种事情,又不是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做过。”
袁兢脸上挂着的是他那招牌式的笑容,弥光总觉得那笑容古怪,但是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儿,后来想了又想,在某天离开袁兢府邸时,刚出大门,弥光突然想明白了。
那笑容好似太极,一招一式之中,不动声色地拒人千里,正因如此,即便是笑容都会让人感到冷若冰霜。
但如今呢,只要是有叶休仪在身边,就连这招牌式的笑容都变得暖意融融起来。
一想到这一点,弥光便想笑,她今日是以青帮中人身份出现,脚上踢踢踏踏地穿着一双短靴,因不想被人看出是女儿身,故而那鞋子大了几个码子,里面垫着厚厚的鞋垫,走起来好似拖着只船,可穿了几次之后,反倒被弥光意外地找到了一种适合她的不羁潇洒。
青帮中人自诩江湖人,讲究老做派,大阿爸们都喜欢穿长袍马褂,唯独弥光不爱,她或是短打装扮,或是马靴西裤再配上件风衣或大氅,这样一来能令她的身材与男人相差较穿得多了、惯了,人和衣服达成了一种共生共融,这一身打扮也就成了她自己的风格,说来好笑,不少飘门女子还在私下里打听弥光的消息,经常被袁兢拿来当成笑话说。
是衣裳成就了弥光,还是弥光成就了这一身行头,说来都不重要了,只见她此时已经脱了大氅,翘着二郎腿,羊毛料的西裤塞进马靴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