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当注意,品行恶劣者坚决不收,尤其是犯过事者,哪怕是个人武艺再是优秀,军队也不能容下这等害群之马。”
“往后我大明罪犯,只叛入劳役改造,不得有罪从军,关于这一条,当写进我大明军规之中,任何人不得违背。”
在朱英之前,有充军的说法。
犯了律法的,就丢到边疆充军。
这样的行为,极大的损害了军队在百姓之中的印象,在许多百姓的眼里,军队里的士兵跟罪犯是差不多的概念,更是有良家子不从军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