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请殿下责罚。”朱元章有些不耐烦的道:“行了,起来吧,咱这次要你过来,并不是为了治你的罪,而是要找你来,好生商讨一番,关于这些官吏,到底要如何治理之事。”“咱这些年来,对于惩戒贪污行贿,如此严苛,可顶风作桉之人,依旧不在少数。”“这些人之中,不少还是咱钦点的进士,无论是从面相上看,品德上看,咱都感觉不该是能够做出这些事情来的。”“可是偏偏,查探之下,就是这些人,枉顾了咱的恩德,一个个贪起来,越发可恶。”“有些地方,连着三任官员,都被咱发现了贪污之事处死,偏偏这上去的第四任官员,不顾前车之鉴,也是要贪。”“大明开国二十六载,咱也杀了二十六载,偏偏这些家伙,给咱一种杀之不尽的感觉。”“詹徽,你倒是跟咱说说,他们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朱元章的语气中,有埋怨,有愤怒,亦有不甘,唏嘘。在《大明律·刑律》中,朱元章专设《受赃》一篇,共十一条。依次为《官吏受财》、《坐赃至罪》、《事后受财》、《有事以财请求》、《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对官吏受财的现象作了极为详尽规定。上自皇亲国戚,下至地主富商,如若有犯,都要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私害公而放纵一个罪犯,也决不允许以金赎罪。该杀则杀,该罚则罚,一视同仁,桉情全部查清后,行贿者与受贿者均受同罪。在朱英入宫前,对待贪污的官吏采用酷刑,杀鸡儆猴,也是朱元章立下的雷霆手段。对于惩治贪官的刑罚,肉刑有墨面文身、剁指、断手、刖足、挑筋等。死刑有族诛、凌迟、枭首、弃市、“剥皮实草”等。真可以说,在反腐这块,自从大明立国之后,就一直围绕在朱元章的身边。朱元章为了加大反腐力度,设立了从朝廷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其组织之严,权力之大,都是前朝历代绝无仅有。在中央朱元章设立最高反腐机构都察院,将刑、检、法职能集于一身。不久又设置六科给事中,专事纠举弹劾六部中的贪官污吏。在地方上,除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