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儿唱手发出此言,倒不是瞧不上这首歌。在后海酒吧街,各种风格唱手混杂,无关乎孰优孰劣,各种风格的交织才催生出鱼龙混杂的魅力。只是,皮夹克觉得,这歌无论是词是曲还是风格,都不像是当下主流音乐审美标准,
而当下的主流方向是什么呢?
人云亦云,不一而足。
单就看看当下大热传唱的歌曲吧:
爱上你等于爱上寂寞——某英;
他一定很爱你——杜工头;
十年——e神;
下一站天后......
类型五花八门,国语粤语均有,但总归不是林意拿出的这一首歌的样子。
所以,这位老炮唱手,才有此一论,以他们这些人的创作而言,多多少少得向主流看齐的。
在一旁端着碗、竖起耳朵听墙角的林意,并没有因此而生气。
他是赶不上主流么,别的暂且不谈,就一样:双周在手,天下我有!
自己要是祭出一首消失在这个时空的小刚老师的《黄昏》,绝对横扫榜单。论歌曲煽情,周教主面前,大多要提鞋;而论流行,周董面前,都是渣渣。
所以,自己没跟主流,非不能,而是不愿。
本身在后世,自己唱出的这一首歌,就相对小众化,连带着乐队本身,也只是在粉丝间追捧,未能破圈,也很少能在音乐榜单上看到他们的身影。
而选择洞窟酒吧内的这一首,就是林意的一次试水,一次试探,一次范儿。
他关注过当下的音乐潮流圈,在缺少湾岛周董这样一个流行音乐主攻手的输出后,整体上还是受拘束的。
所以,林意要在后海塑造起这样一种音乐范儿:年轻化,不同当下主流。
他要让后海这一带唱手圈子里形成这样一种印象:在谈到谁与众不同、不同于主流时,一定先想到“洞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