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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章 不和亲,不赔款(1 / 5)

毛贵接了张希孟的命题作文,丝毫不敢疏忽,拿出了一百二十分的努力,开始查阅典籍,努力完成文章。

而随着研究的深入,毛贵越发觉得如何对外打交道,是一门巨大的学问。

按照毛贵查到的资料,早期的外交,应该是先秦时候的质子往来,比如秦始皇的爹,就曾经是质子,秦始皇的少年时光是在赵国度过的。

这种派遣质子的情况,在先秦的时候,非常普遍,大约就是为了表示诚意,派遣一个儿子过去,要是违背了约定,就要先失去骨肉至亲。

而随着天下一统,中原大地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国,这时候的对外交往就不是地位大致差不多的诸侯国之间往来,而是同四周蛮夷往来。

所以在汉唐之间,就不派质子,而是进行和亲。

嫁给女儿过去。把蛮夷首领变成自己的女婿。

等到了赵宋,觉得和亲还是太丢人了,要不……咱们送岁币吧!

毛贵一路梳理下来,还是很有收获的,但是落到大明身上,就显得很值得推敲了。

首先赵宋的岁币那是万万不能给的,至于什么自称臣构,简直是奇耻大辱,宁死也不能干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情。

其次呢,汉唐的和亲,也是不行的。

我大明皇亲贵女,岂能嫁给番邦蛮夷?

哪怕是来跪着求亲,也绝对不行。

因为这事涉及到国家尊严。

只要嫁了女儿,你说是求来的,人家就可以说是抢来的,事情就会说不清楚。而且一旦和亲,女孩子是很惨的。

咱大明立国根基,就是人人一样,从这个角度来看,也不能把女子当成货品,送去给蛮夷,换来一时太平。

而且虚弱的姻亲关系,根本没法真正捍卫和平。所谓的和亲,往往都是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咱大明要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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