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从军,辛无忌那边出了一万骑兵,共计三万。”
金泽已经成了傻子,第一次见到赫连荣时伸手就抱。医者来看过了,说是迷失了心窍,几服药灌下去,金泽直抽抽,吓的医者连夜跑路……
幸而没死,不过整日唱着类似于十八摸的歌,让赫连荣颇为恼火,最后令人送他归家。
当然,赫连荣厚道,顺带送了一万钱给金泽的家眷,也算是全了宾主一场的情分。
“步卒只能防御,且燕北城要守御。五千仆从军就是附庸。辛无忌的一万骑兵,老夫只需三千骑就能击溃他。”
赫连荣抬头,眼中精光闪烁,“也就是说杨狗能倚仗的也就是一万五千人,而咱们是三万。诸位,可还记得上一次大战吗?”
“记得!”
众人鼻息咻咻,有人说道:“若非辛无忌反叛,那一战胜负未知!”
陈发祥没参加那一战,但琢磨过。
他开口,“那一战,证明我北辽勇士依旧能战。如今,三万大军在手,这一战,不该败,也不能败!”
这是他的信心所在。
赫连荣欣赏的看了他一眼,“当初宁兴派了你来,老夫知晓后颇为欢喜。你这些年在背面清剿那些舍古人时颇为得力,杀的舍古人人头滚滚。
和那些舍古人比起来,你觉着北疆军如何?”
大辽北方是苦寒之地,森林茂密,河流众多。
舍古人就栖息在那片土地上,以狩猎和捕鱼为生,用猎物和珍珠向外界交换物资。
陈发祥摇头,“很难比较。舍古人以渔猎为生,凶悍,野性十足。而北疆军……这几日下来,老夫觉着……”
他看看众人。
看到了些不安。
再看看赫连荣,眼中多了些莫名的晦暗,嘴角的微笑也有些古怪。
好像在暗示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