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禅说是在金吾卫中厮混过,可他是文吏,没领过军。遇到这等事儿同样两眼抓瞎。
“郎君,赶紧上城头。”这是朱禅下意思的想法。作为一县长官,在这等时候,就算是死,也得死在城头。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建言,也是一个有血性的建言。
但淳于间却如惊弓之鸟,面色苍白的道:“准备走!”
朱禅面色剧变,“郎君,县令有守土职责,城在人在……”
淳于间骂道:“这城中都是一群刁民,太平军也走了,你让我如何守城?走!”
人在许多时候的选择都是一种下意识的本能反应,特别是在生死攸关的当口,最能看出一个人的秉性。
县令带着人跑了。
卫王和李晗在隔壁喝酒。
“狗曰的,曹颖那条老狗给淳于间挖了无数坑,最后这个坑太狠,能把淳于间给埋了。”
卫王唏嘘着,“此人手段不错。本王有些好奇,往日杨玄在时,曹颖却不显山露水的……”
“以你的智慧,我觉得还是做个逍遥皇子为好。”李晗一脸我为了你好的模样。
卫王冷笑,“和黄坪一般,不过是在东主面前藏拙罢了,你以为本王不知?”
“知道你还犯蠢!”
“本王只是手痒了,黄坪聪慧躲了起来,你却来了。”
“你要作甚?”
“嗷!”
外面,黄坪正在和人吹嘘,“曹颖的手段老夫一眼就看穿了,发动百姓,让太平军鼓噪,这两下就能让淳于间失去方寸。他的运气也不错,正好遇到瓦谢来袭……等瓦谢来袭的消息传来,淳于间要么找根绳子上吊,要么就只能跑。”
听到后院的惨嚎声,黄坪一个激灵,“幸亏老夫跑得快。”
随即李晗捂着屁股出来了,“曹颖何在?”